不曾想起,也不曾忘记
英子交的第一个朋友,是一个疯子;第二个朋友,是贼; 她的童年里,分不清蓝天和大海,有人在草地告诉她,一起看海去; 她的人生充满了童真的预感,也充满别离的骊歌;看得见重逢,也目睹了花落; 她的童年,让粗糙模糊的记忆变得更加具体,在人的感官之外,在时间的飘逝之后,如同突然碰翻了脚底装吊死鬼的玻璃瓶,叮咚作响。想起了什么,却也没觉得忘记了什么。童年究竟是什么,邻里陌上,无忧戏耍,故作心眼,目睹悲情。我不确定,这是否就是人生最简单的一种寓言,无关成熟,无关麻木,无关选择,好像轨迹依旧还是冷酷的行进,也许愿望会渐行渐远,记忆却会重复的累积。但是当重新审视别人清澈活泼的童年的时候,却没有感觉到一丝的落寞,而确信自己的童年也大抵如此。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何来确信的底气,也许我只是分不清究竟这本小说是用第一人称还是第三人称,也许我只是庆幸在我的那个年龄,没有遇到宋妈,没有遇到草丛里的怪人。通常认为的事实却是被草丛里的怪人拐跑,被兰姨娘的美貌迷惑反戈。故事里包含了太多没有结局的故事,故事的女孩却期盼听到更多的故事,最简单的故事变成了童话,最邪恶的故事变成了格言,而只有英子自己的故事,却始终让她不得其解,惠安馆的女疯子,鳞伤遍体的妞儿,草丛里的小偷,孤苦伶仃的宋妈,以及最后落英无情长眠于童年的爸爸,一切的描述都如此安静,人间满是烟火,童年却总是那样安定,如同驼铃传过哈德门,安之若素的响起。也只有到了小说的尾声,才感觉到了一丝落寞现实和哀叹离伤:毕业,长大,离开。也许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,那些回不去的昨天,也许你永远都在经历,那些毕竟是生命的一部分,且歌且行,不离不弃。 我想起来小时候很喜欢的一本插画书,鲁迅的《朝花夕拾》,也只有今天看到《城南旧事》的时候我突然就重拾了当时阅读的感觉,写作风格固然迥异,两人人生经历也大相径庭,但是有一种感觉却可以让人确信,在人生的某一个阶段,抑或是在灵魂的某个高度和深度,人的理解是可以互通的,就算归因于单纯,就算归因于童真,我宁愿认为,是因为有些东西,我们不曾想起却也从未忘记,犹豫的隐藏,果敢的相信。